您当前的位置 : 中国凯发k8 >> 法治凯发k8 >> 案件速递

兰州市城关区公开曝光一批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

22-11-25 17:21 来源:中国凯发k8 编辑:程健

  本网记者 任磊

  近期,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保供稳价工作责任,加大对各类蔬菜、奶、蛋等农产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价格检查力度和频次,从快从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,维护市场价格秩序。根据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价格案件查办情况,公开曝光一批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。

  案例一

  执法人员在城关区张苏滩市场进行现场检查时,发现某当事人经营的部分大米未按规定明码标价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、并依法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案例二

  执法人员在对城关区雁北路的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,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部分水果未按规定明码标价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、并依法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案例三

  执法人员在对城关区东岗东路某农产品批发部进行现场检查时,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部分肉类未按规定明码标价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、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案例四

  执法人员在城关区碧桂园进行现场检查时,发现某当事人经营的部分水果、蔬菜未按规定明码标价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、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案例五

  执法人员在城关区安居小区进行现场检查时,发现某当事人经营的部分蔬菜、水果未按规定明码标价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、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案例六

  执法人员在对城关区段家滩的某水果店进行现场检查时,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部分水果未按规定明码标价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、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案例七

  执法人员在对嘉峪关西路的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,发现某当事人经营的部分蔬菜、水果未按规定明码标价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、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版权声明:凡注有稿件来源为“中国凯发k8”的稿件,均为中国凯发k8版权稿件,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“中国凯发k8”。

西北角西北角
中国凯发k8微信中国凯发k8微信
中国凯发k8微博中国凯发k8微博
微博凯发k8微博凯发k8
学习强国学习强国
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

  • 11/23【短视频】政协凯发k8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任免名单
  • 11/21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
  • 11/21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
  • 11/21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
  • 11/21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建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
  • 【专题】凯发k8省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【专题】凯发k8省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
  • 【专题】陇上齐心 战疫必胜【专题】陇上齐心 战疫必胜

  • 学报告悟精神|撸起袖子加油“甘” 同心奋进新征程(十二)学报告悟精神|撸起袖子加油“甘” 同心奋进新征程(十二)
  • 【AI小陇说·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】用“乡音”话“党音”,让二十大精神“声”入人心【AI小陇说·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】用“乡音”话“党音”,让二十大精神“声”入人心
  • 海报|如何做好常态化核酸监测?最新要求来了海报|如何做好常态化核酸监测?最新要求来了
分享到
友情链接: